校园足球联赛记录表-校园足球联赛记录表怎么写
1.李宁杯大学生足球联赛参赛名单
2.青少年足球联赛竞赛规程
李宁杯大学生足球联赛参赛名单
参加南区比赛的有同济大学、河海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宁波大学、厦门大学、三峡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大学、湖南商学院、南昌大学、贵州大学、西南科技大学、香港大学、西南政法大学。
2006-2007李宁中国大学生足球联赛是由教育部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中国足球协会主办、北京李宁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冠名赞助、北京一动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作为独家商务和推广机构的高校顶级赛事之一。联赛自1999年创办,至今已连续7届,是中国国内高校参与范围最广、竞技水平最高、影响最大的足球联赛、唯一被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认可的全国性大学11人制足球赛事。联赛在全国33个省份赛区开展,联赛分为省内预赛、分区赛和全国总决赛三个阶段。每届联赛省内预赛将有600支队伍(学校)参加。
2007年赛季为第七届联赛,分为2006年9月—2007年3月省内预赛阶段,2007年4月分区赛阶段,2007年5—6月全国总决赛阶段。由于今年全国大运会和世界大运会的时间安排,本届联赛总决赛赛程调整到9月进行。2007年5月15—25日石家庄经济学院承办北区比赛,6月5—15日中南民族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承办南区比赛,9月15—25日广州大学城承办全国总决赛。
参加北区比赛的学校有西安财经学院、宁夏大学、青海民族学院、新疆师范大学、东北财经大学、河南大学、青岛科技大学、延边大学、北京体育大学、天津体育学院、河北师大、石家庄经济学院、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参加南区比赛的有同济大学、河海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宁波大学、厦门大学、三峡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大学、湖南商学院、南昌大学、贵州大学、西南科技大学、香港大学、西南政法大学。总决赛则是北区前六名和南区前五名加上去年联赛四强:山东大学、华东大学、太原理工、北京理工及东道主16支队伍角逐。
“足以改变世界”是李宁杯中国大学生足球联赛的口号,新推出的联赛吉祥物“大足豹”,是只可爱而活泼的“大脚”豹子,象征大足赛“年轻,锐不可挡”的内涵。同时组委会还将启动组建“李宁”校园足球社团活动,使联赛扎根校园;完善本届联赛冬训营活动,提高运动员成绩,促进和提高联赛专业性和竞技水平。
北京李宁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从2006年起将连续十年冠名赞助该项赛事,推出一系列足球专业产品,满足广大足球爱好者的运动需要。乐百氏食品饮料有限公司为联赛提供饮水。CCTV 5和《足球报》作为媒体合作伙伴,将对赛事进行全方位报道和转播。作为赛事推广公司的一动体育公司将大学生十一人制足球联赛和大学生五人制足球联赛相结合,整合并共享校园资源,立体交互为客户创造品牌推广和产品销售的平台。
青少年足球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四川xx办公室
二、承办单位
各县、市、区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办公室
三、协办单位
xx市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各布点学校
四、比赛时间、地点
XX年11月—XX年4月,各布点学校。
五、参赛单位
xx市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各布点学校
六、参赛运动员条件和资格
(一)各参赛队报领队1人、教练2人,队医1人,运动员30人。各组别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同一所学校的在校生(初中组为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小学组为XX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小学组可以男、女混合参赛;
(二)所有参赛队员必须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保险单为准)和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符合参赛要求的体检证明,否则不得参赛;
(三)运动员必须持第二代身份证参加比赛。如参赛学校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一经查实,取消校园足球布点学校资格和联赛成绩,并全市通报批评;
(四)各县、市、区校园足球活动办公室负责本辖区内的运动员资格审查及其它参赛资料的审查工作;
(五)
七、竞赛办法及决定名次
(一)比赛初中组采用7人制;小学组采用5人制。初中组上、下半场各30分钟,比赛使用4号球;小学组上、下半场各25分钟,比赛使用4号球;中场休息10分钟。替换下场的队员不能再次上场,每场比赛可替换7人;
(二)比赛胜一场得3分,平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按相互间①胜场数;②净胜球数;③进球总数名定名次。若再相等,则按全部的①净胜球数;②进球总数决定名次;若再相等通过抽签决定名次;
(三)各参赛队必须自备深、浅两套不同颜色的比赛服,比赛穿布面胶钉鞋,必须穿护袜。佩戴任何饰物、怪异发型者不得上场比赛;
(四)守门员上衣、短裤、球袜颜色必须与上场运动员有区别,并经裁判员认可方能上场比赛;
(五)赛制为主、客场联赛;
(六)比赛执行中国足协XX年最新审定《足球竞赛规则》和《中国足协纪律处罚办法》;
(七)红牌停赛一场,黄牌累计三张停赛一轮,并视其情节轻重,各县、市、区校园足球活动办公室联赛委员会有权追加停赛。
八、比赛监督、裁判员
(一)比赛监督由各县、市、区校园足球活动办公室选派。
(二)裁判员由校园足球各布点学校裁判员抽担任。
九、其它
(一)各队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在全国校园足球办公室注册成功并参加保险,由各县、市、区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办公室负责检查;
(二)xx市校园足球活动赛事联系人:
初中组:冯x 13x009
小学组:符x 081x05
(三)各县、市、区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办公室负责在联赛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比赛秩序册、成绩册及资料一式两份报市校园足球办公室(电子文档、上传qq群(51c3802)共享)。
联赛资料收集联系人:
王x 189x48666 26x38(市校足办)
十一、经费
市校足办根据各赛区联赛开展情况下拨给各县、市、区校园足球活动办公室比赛器材和组织经费。
十二、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主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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